2.我国电信企业亟需弥补征信管理上的空白 在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以后,企业已经变成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能独立自主经营的经济主体,此时征信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欠缺的弊病就逐渐显露出来。由于我国电信企业提供的是电话通话等信息类服务,所以大多采取先消费后付款的营销方式。在没有适当监管、控制措施的情况下,时常发生恶意欠费等影响电信企业正常运作的事情。目前,随着国家对电信资费的一再下调,特别是电话初装费取消后,电信企业的用户越来越多,欠费情况也越来越严重,比如面对催缴费单赖帐拖欠;客户在住址搬迁后原来电话号码不再使用,也不去结清欠费;客户伪造假身份证办理入网恶意欠费;非法使用他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入网恶意欠费等。 虽然欠费问题日趋严峻,但是我国电信企业在运行中仍然对信用的价值比较忽视。作为信用的授予者,电信企业往往在无形中无偿地将信用轻易地赠与交易的对方,而没有仔细评估可能承担的信用成本,如利息损失、机会成本、坏账风险(信用风险)等。电信企业在财务预算中没有对应收账款单独核算,这样就导致电信企业的业务部门滥用信用资源、盲目放账,使电信企业遭受了巨大的信用风险损失。同时,作为被给予信用的客户,由于能够不付成本地获得信用,即可以预先享有电信服务,因此很可能不择手段地占有、拖延支付对方的应收账款,甚至干脆赖帐不还,造成企业的坏账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