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ike.zhuang 当前离线
新手上路
写的不错,呵呵,应该学习,我想补充几点:
1、3楼中第1条,除了这条外,还有一种是通过“物料跟踪”操作,进行物料需求修改;
2、3楼中第4条,我理解的不一样,工单关闭,就不可以对工单的物料进行修改,除重新打开已关闭工单,将其发放状态为“已发放”,再通过物料跟踪功能,进行相应的物料需求更改,如果是会计周期外的工单已经关闭,则无法进行打开,更不用说是修改工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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